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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1-08-02 17:25 字体:[]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大发体育,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文化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多彩贵州公园省”和“中国温泉省”建设工作。

10.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地方优秀文化走出去。

13.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14.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5.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16.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监测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7.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协调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8.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内设科(处)室10个,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3个,包括如下:

1.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宣传、督办督查、财务、综合性文稿起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办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目标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社会组织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市节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2.人事教育科。工作职责: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等工作。

3.资源规划开发科。工作职责: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拟订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生态旅游和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文化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拟订乡村旅游、乡村民宿、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指导乡村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和乡村民宿资源开发、产品建设,推动乡村旅游、乡村民宿、农家乐标准化建设及提升工作。协调推动文化旅游扶贫工程和富民工程。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涉及文化旅游的相关工作。

4.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科。工作职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旅游市场推广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旅游形象的市场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重大宣传推广活动。承担文化和旅游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旅游宣传品的规划制作和使用管理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工作。承担跨区域旅游合作的旅游线路开发有关工作。承担旅游商品开发营销等服务要素的相关协调指导工作。承担旅游业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融合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全市重大旅游活动、特种旅游、旅游对外合作交流、旅游外事联络、旅游宣传协调相关工作。统筹智慧旅游云建设工作。

5.公共服务科(艺术科)。工作职责: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艺术科研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工作,利用大数据开展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相关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具有地方代表性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艺术人才培养工作。

6.产业发展科。工作职责: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全市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组织协调建立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项目库,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承担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区、基地建设。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7.广播电视管理科。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协调指导电视剧制作。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协调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三网融合”。协调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传输技术保障工作;拟定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担广播电视政府项目申报和资金监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8.运行监督科。工作职责:承担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调度、考核及绩效评价,协调解决经济工作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假日旅游市场调度工作,对旅游数据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督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重要工作的落实。

9.文化遗产管理科。工作职责: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开展全市社会文物和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民族文化、红色文化、三线文化旅游相关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利用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开展传统工艺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生态区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播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美术研究开发工作。协调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的有关工作。

10.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工作职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安全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对导游、领队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监督检查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机关法制建设、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大发体育咨询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11.六盘水市文物局。工作职责:对文物进行调查、征集、发掘、修复,保护管理,维护修缮,藏品保管,宣传陈列和科学研究,文物景区的开发管理,相关业务咨询与培训。

12.六盘水市广播影视技术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为广播影视播出提供技术服务保障。业务范围:广播影视产业开发、建设、运营和维护;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无限覆盖、“2131”电影工程等的建设、维护;广播影视技术咨询与服务。

13.六盘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作职责:①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②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③组织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④监督、指导下级执法机构的工作;⑤向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提出有关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⑥查处演出和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⑦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卫星电视节目;⑧查处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行为;⑨查处违法设置、发行、放映、进口电影片和查处放映走私盗版影片的行为;⑩查处违法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违法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等。

本部门决算包含:本级决算,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六盘水市文物局、六盘水市广播影视技术服务中心、六盘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决算。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0,339.7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5,388.72万元,增长108.84%。主要原因是:2020年承办第十五届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脱贫攻坚、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文物安全检查、招商引资、宣传营销推广、“十四五”规划调研等任务增加,故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83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17.78万元,占97.5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3.87万元,占2.4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8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8.72万元,占15.55%;项目支出6,999.98万元,占84.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9,859.52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5,284.99万元,增长115.53%。主要原因是:2020年承办第十五届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脱贫攻坚、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文物安全检查、招商引资、宣传营销推广、“十四五”规划调研等任务增加。

(五)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3.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22.72万元,增长145.24%。主要原因是:2020年承办第十五届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脱贫攻坚、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文物安全检查、招商引资、宣传营销推广、“十四五”规划调研等任务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类)支出 7,999.61万元,占98.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75.22万元,占0.92%;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68.38万元,占0.8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8,143.21万元,支出决算为8,143.2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1,145.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5.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当年预算为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当年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当年预算为233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当年预算为62.28万元,支出决算为62.2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当年预算为5,977.53万元,支出决算为5,977.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当年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当年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项),当年预算为330.23万元,支出决算为330.2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基本养老保险(项),当年预算为75.22万元,支出决算为75.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68.38万元,支出决算为68.3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56.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33万元,支出决算为26.3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6.33万元,比上年增加17.77万元,增长207.74%,增加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文化活动、文化和旅游安全检查、市场监管,招商引资、宣传推广等事务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5万元,占83.36%,比上年增加15.41万元,增长235.67%,增加原因是单位管理事务增加,创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承办全省旅游发展产业大会,景区景点安全检查及监管等事务用车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4.38万元,占16.64%,比上年增加2.36万元,增长117.21%,增加原因是2020年承办第十五届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脱贫攻坚、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文物安全检查、招商引资、宣传营销推广、“十四五”规划调研等任务增加。同时,省、市外来我市招商引资及宣传推广客人较多,以致接待费增大。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1.95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5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费等。2020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38万元,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8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319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决算。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21万元,比2019年增加16.69万元,增长42.2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大发体育员会和原市文物局合并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新单位造成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56.1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五、附件《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着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十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十九)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二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电影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基本养老保险(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五、附件

1.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2.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