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为加强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保障游客和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实现文化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喜迎建党100周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结合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制定了《六盘水市文化和旅游行业2021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此件请转至辖区内各文旅企业、单位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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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7日? ??
六盘水市文化和旅游行业2021年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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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贵州省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六盘水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六盘水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真正辨识重大风险、排查重大隐患、整改重大问题、防范重大事故,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工作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攻坚目标
通过对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突出隐患问题,找出并解决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监管盲区,堵塞漏洞,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保障游客和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实现文化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喜迎建党100周年。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百日攻坚行动,2021年7月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回头看。
第一阶段:4月1日―4月9日,各市(特区、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细化安全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营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并制定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措施。
第二阶段:4月10日―6月15日,各市(特区、区)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进度、细化整改治理措施,推进问题清单各项工作任务精准有效整改落实,并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行业单位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相关部门赴各地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工作。
第三阶段:6月16日―6月30日,各市(特区、区)建立和健全适合本地区系统性、长效性和机制性的具体举措。
四、主要任务
结合攻坚督查检查清单(详见附件)制定工作方案,重点开展以下5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工作。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及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要立即制定方案,按照全覆盖、无盲区要求,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并按照“五落实”原则整改。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要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改,强化隐患重复率统计分析、调度通报、核查处罚。
(二)开展文化和旅游安全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全市景区景点玻璃栈道及游乐设施设备运营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检修,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玻璃栈道及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整改攻坚专项行动。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集中精力进一步核查完善文化和旅游行业问题隐患“三个清单”。针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般化、表面化、走形式、走过场、停留在隐患本身等问题,要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标要求,深入查找剖析隐患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问题,全面建立和动态更新“三个清单”,推进隐患问题的彻底整改治理
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将“三个清单”于2021年6月底前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汇总,7月底前市安委办组织专项“回头看”
(四)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回头看”专项行动。对照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域性安全检查”的“六个一”措施,对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企业复产复工情况开展“回头看”,凡是复产复工走过场、放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产,冒险蛮干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该项行动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于2021年4月底前报送工作小结。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结合“安全生产月”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全市所有文化和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2021年4月底前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大会,实现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全覆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场管理科。定期梳理汇总整治情况,确保不漏过监管范围内的任何死角;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尽其责的工作体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真正实现全覆盖,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高度重视,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消除隐患和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加强督查督导。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各文旅企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把整治工作作为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全过程。对发现的文化和旅游行业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实施关闭。
(三)加强问效问责。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积极联合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将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纳入安全巡查督导工作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监管提升。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五)加强宣传引领。要充分利用“一码游贵州”等平台,创新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文旅场所着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通过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推动文化旅游企业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场馆等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进行宣传。适时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活动,做到安全宣传全覆盖、全领域、全流程、全时空,筑牢安全防线。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指定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安全隐患治理信息报送员,并加强培训。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信息统计报送、台账管理等制度,明确监督检查人员、对象、内容和频次等内容。分别于4月25日、5月25日、6月2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小结;每周五10:00前报送《六盘水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周调度表》(附件2)。
联系人:杜全、陈箐颖;联系电话:8231268、8220238;邮箱:lpswglyjjgk@163.com(或协同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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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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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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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级旅游景区整治重点。
重点督查旅游景区特种设备、玻璃栈道、“网红桥”、滑道、漂流等重点部位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发布预警提示和景区信息不及时,旅游安全联合监管执法不到位、旅游行动和涉文涉旅隐患排查整治等行动滞后的问题;文化旅游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整治不力,文化和旅游公共安全设施建设不到位问题;旅游医疗与安全救援、旅游危机管理与游客反应快速应变双重旅游救援系统不完善的问题;
重点整治是否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限量、预约、错峰”六字方针,游客进入景区限流及分时段预约游览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隐患排查及治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并落实到位;是否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每年组织开展演练;景区特种设备及游览交通工具、大型游览游乐设施是否取得合格证书,是否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是否存在机械故障安全风险;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消防设施(消防栓、灭火器等)、防汛物资进行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登记管理;森林防火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景区是否在游客量达到景区最大承载量前,及时向游客发布预警提示,并采取有效的疏导和分流措施;景区是否强化对餐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是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二、文博场馆、文保单位整治重点。
省文物安全包保责任制和公示公告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全省重要革命遗址挖掘保护利用工作专项整改问题;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有无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实操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消防设施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开展员工消防演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有无电线裸露、电线乱拉乱接、使用低质伪劣插座(板)、线路老化、明火煮饭取暖等问题等易引发电气火灾的现象;各种安全标牌标识是否按要求配齐配全;值班值守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文物本体因自然损毁存在的墙体开裂、地基下沉、梁柱变形、屋顶塌漏等影响文物安全的隐患问题;破坏、损害文物本体,擅自拆除、迁移文物本体的问题;未经依法审批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工程建设,或者进行爆破、钻探作业的问题。
三、网络文化市场、歌舞娱乐市场和游艺娱乐场所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等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上网服务和歌舞娱乐游艺经营业务的场所;对辖区内场所实施全面检查,严查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清理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查处游艺娱乐场所含有宣扬赌博等禁止内容的违规机型机种,严防涉赌问题等;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要求配齐,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四、演出市场、艺术品展览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未经审批、擅自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和淫秽色情及低俗表演;加强营业性演出、艺术品展览意识形态管理,突出社会效益,并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重点检查演艺市场经营期间演艺场所、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是否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指示标识设置是否清晰明显,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用电线路是否安全,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五、旅行社和从业人员整治重点(含旅游车队)。
重点整治无资质从事旅行社业务、导游服务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选择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景区、住宿设施、购物场所、餐饮企业、旅游车辆等供应商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不签订规范旅游合同、不履行合同约定和从业人员擅自更改行程,擅自增加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等行为;建立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会同网信、通信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监管,运用网络信息和大数据分析,对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团组织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售卖“不合理低价游”或不安全的旅游产品及信息,坚决督促相关企业、组织、个人或平台进行整改、下架、删除,特别是保健品销售企业或保险企业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作为促销办法的行为,开展联合整治;依法查处导游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加强导游人员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等。联合运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检查旅游客运公司安全责任制和内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旅游包车相关资料是否齐备、查处驾驶员是否与导游、购物场所共同参与欺客宰客、加点进店私拿回扣行为等。
六、旅游星级饭店、等级乡村客栈民宿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旅游星级饭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防暴恐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场所公共卫生以及员工是否存在无健康证上岗;检查旅游星级饭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书(签订)及执行情况,(消防、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社会治安等突发事件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演练情况,设备(消防器材、电梯、厨房)安全运行及维护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疏散出口畅通情况,厨房安全情况(三防设施、食品留样、进货渠道),总监控室监控视频完整清晰情况和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旅游饭店标准和服务规范,内部安全责任不落实,不履行合同、存在预定(订)不诚信行为等。
七、旅游购物场所整治重点。
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发改等部门,检查辖区旅游购物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和《贵州省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购物退货办法》推行开展情况;依法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施关停;严厉查处旅游经营者、生产者和从业人员是否有虚假宣传、制假售假、不开具发票,与旅行社导游、驾驶员进行串通,诱导游客购买质价不符旅游商品行为等。
八、文化和旅游环境、安全生产整治重点。
结合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重拳整治行业乱象,配合相关部门整治车站、码头、旅游景区、旅游集散中心周边无资质从事出租车营运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旅游餐饮经营者采取欺诈销售、强迫消费或敲诈勒索等违法手段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杜绝“天价消费”等舆情事件发生;督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排除安全生产隐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