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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1-15 09:22 字体:[]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打严防文物犯罪,切实保护国家文物安全,经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共同研究决定2021912022831日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维护文化安全、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的高度认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文物犯罪,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严防、严管、严打、严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国家文物安全。

二、工作重点及目标

打击防范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石窟寺石刻、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毁损革命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以打开路,对盗掘、盗窃、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对重点案件开展大案攻坚,组织专案侦破,开展全链条打击。破现案、挖隐案、抓逃犯、缴文物,开展全链条打击,坚决遏制文物犯罪发案势头。坚持以打促防,夯实治安防范基础,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能力和防范水平。建立健全联动共建工作机制,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努力构建文物博物馆单位治安防范“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的新格局。

三、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成立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世清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幸雪梅任组长,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周德永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市文物局局长陈涛任副组长。市公安局政治部、警保处、法制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技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科信、网安支队、海关缉私等部门以及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王荣清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级警长左桦晟、市文物局副局长朱金贵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区(特区)公安机关、文物主管部门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实际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打击工作重点。要将盗窃盗割石窟寺石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古塔等文物建筑犯罪以及针对革命文物和民族文物的犯罪作为打击目标。市、区(特区)要重点督办一批文物犯罪案件、督捕一批逃犯、追缴一批文物,对文物犯罪多发地区要开展集中整治和重点打击,全力扭转当前文物安全保护被动局面。要开展积案攻坚全面梳理未破文物积案,重新勘查现场,悬赏征集线索,落实破案责任,力争取得突破。要坚持隐案排查,全面清点文物现状,及时补立案件。要推动文物鉴定专家随案甄别、勘验协作机制,必要时请检法机关提前介入指导,确保实现文物案件全破,所有案件信息、相关法律文书要及时录入公安部刑专系统的文物犯罪信息管理模块,防止漏报错报。

(二)着力摧毁犯罪链条。要按照打团伙、破案件、追逃犯、缴文物、摧网络的要求,对文物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注重从传统的盗掘、盗窃文物案件入手,顺线深挖、侦查经营,探索从交易环节入手,上追下查,查明整个文物犯罪链条。对盗掘、盗窃文物的组织者、出资者、实施者以及倒卖、运输、销赃、收赃、走私等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人员,要深挖彻查,依法打击。要全力追缴被盗抢流失文物,依法查扣涉案资金,彻底摧毁文物犯罪利益链条。

(三)创新打击管控方法。将人力情报、阵地控制等传统侦查手段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相结合,积极在互联网社交、鉴宝、交易、拍卖等平台上开展数据建模,广泛搜集案件线索,及时开展研判侦查,主动实施精准打击,切实提升打击效能。要全面搜集文物犯罪前科人员、在逃人员等重点人员信息,建立文物犯罪高危人员数据库,利用信息化、大数据对高危人员开展情报预警、落地侦控、案件串并等工作,拓展案件来源,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将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古玩旧货市场、涉及文物经营活动的特色商业街、文物旅游景区、经营古玩旧货的互联网网站等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及时开展侦查,适时落地打击。

(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与文物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情况沟通,在线索通报、案件督办、现场勘验、文物鉴定、文物移交、新闻宣传、业务培训等方面全面深化协作。公安机关在侦办文物犯罪案件中,要注意发现、及时通报文物博物馆单位在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切实保护文物安全。文物主管部门要主动收集各类文物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将各类文物犯罪案件线索通报同级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开展核查打击。公安机关和文物主管部门要共同建立文物犯罪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文物犯罪线索,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五)推动落实安防措施。落实《关于加强文物博物馆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推动治安防范三联动、实施治安防范五共建,努力构建文物博物馆单位治安防范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群防群治的新格局。文物主管部门要提请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对文物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推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要明确承担文物部门治安防范责任的内设机构,加强监督检查。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明确治安防范重点区域和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于风险较高、无使用人的田野不可移动文物,属地文物主管部门要报请当地政府明确治安防范直接责任单位。公安机关要监督指导文物博物馆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强化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和社会面管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文物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担当,强化以打开路、打防结合,统筹谋划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各警种部门资源优势,建立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切实在文物犯罪线索发现、案件侦办工作中形成合力。要加大与文物、海关、市场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证据移送、配合执行等领域的合作力度,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文物主管部门要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侦办工作,及时提供各类案件线索,积极主动提供专业协助,认真做好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和接收保管工作,为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提供强力支持。

(三)注重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举措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大力宣传文物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积极报道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充分彰显党委政府打击文物犯罪的决心和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对各类敏感案件,要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妥善做好舆情导控工作,确保案件侦办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抓好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市专项办不定期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将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势督促整改落实,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按机关规定追责问责。于每月25日前将总体工作情况上报专项办。专项行动期间,对于盗窃、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案件,追缴国家一级文物的案件,盗窃、抢劫国有博物馆的案件第一时间上报专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