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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17 14:45 字体:[]

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属各单位、科室:

《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310


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当前,全国两会正在进行中,国内部分地区关联疫情多发,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228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警示函〉的通知》《安全生产紧急工作提示》《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指令〔第2号〕》等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大排查、大整治,对文旅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过筛子,落实闭环管控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文旅市场平安稳定。为保证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风险防范意识,牢牢守住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全面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和短板漏洞排查治理,将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落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协调此项工作的开展。

?长:幸雪梅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华国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鲍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安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杨智麟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六盘水美术馆馆长

????????陈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市文物局局长

?员:王琼芳 ?六枝特区政协副主席、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屠景山 ?盘州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晋儒豫 ?水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刘亚西 ?贵州三线建设博物馆馆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安航同志牵头负责,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管理科,黄珍同志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日常调度、信息报送、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人员组成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立四个工作组,赴四个区市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工作。

第一检查组:负责盘州市

?长:马华国(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熊海龙(四级调研员)

王志权(四级调研员)

?员:运行监督科、产业发展科、资源规划开发科、市场管理科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检查组:负责水城区(含六盘水高新区)

?长:李 ?勇(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杨智麟(党组成员、美术馆馆长)

?员:机关党办(人事教育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科)、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六盘水美术馆、市场管理科相关人员组成。

第三检查组:负责钟山区

?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安 ?(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

?员:办公室、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科执法支队相关人员组成。

第四检查组:负责六枝特区

?长:(党组成员、市文物局局长)

副组长:局长)

?员:广播电视管理科、文化遗产管理科、文物局、执法支队相关人员组成。

联络员由各组组长自行确定。

四、排查范围

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民宿、旅游购物场所、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文旅场所单位。

五、排查整治内容

(一)督促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

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每季度对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修订本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认真制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年度计划,开展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对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督促整改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充分发挥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等机构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联合监管,齐抓共管。督促、指导辖区内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得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相关安全制度,并督促落实和开展演练。督促、指导辖区内文旅企业单位建立健全三张清单、完善双控系统,实现问题隐患台账化、清单化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

(二)督促经营主体单位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严格执行跨省旅游活动熔断机制,不得开展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队旅游组接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部暂停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团队旅游组接及机票+酒店业务规定。

旅行社组接团队游客前,要通过贵州健康码、行程码充分掌握团队游客健康风险情况和近期行程情况,不得组接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团队游客。同时做好团队游客信息收集填报工作,充分掌握团队游客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建立团队游客信息台账,并通过贵州健康码健康申报功能进行报备。旅行社必须落实组接过程中各环节的疫情防控要求,组接团后全程做好游客落实相关防控要求的服务与引导,随团配备一定数量防控物资,加强团队游客体温监测,倡导低风险地区旅行团游客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来(返)黔。

2.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景点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一是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的总体要求,鼓励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优化预约服务平台,中高风险地区游客不得进行预约购票。对通过线上预约订票的游客,在景区现场验票的同时要对健康码、行程码进行再次核验,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游客不得入园;二是在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前提下,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加强入口管控,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安排专人加强管理,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三是要加强现场巡查和宣传,通过景区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游客服务中心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承载量和预约信息,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文明旅游等宣传引导;四是对景区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客设备等场所加强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力度,降低传播风险;五是完善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防控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快速、有效应对处置。

3.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及娱乐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测温、戴口罩、场所消杀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现场巡视,及时提醒场馆游客佩戴好口罩。连续开放2小时以上要对场馆(所)重点部位或主要通道进行一次消毒杀菌作业,每天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走廊、扶梯、座椅及手经常触摸的地方等)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游览区域人员疏导,防止人员瞬时聚集。

4.星级饭店、旅游民宿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严格落实进门前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引导宾客规范佩戴口罩。接待团队客人前,及时与旅行社联系,确认入住客人的健康情况;严格食品原材料采购程序及标准,冷链食品必须有国内首站和省内首站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以及每个品种和每个批次的核酸检测证明,并严格进行查验;推广分餐制”“公筷制等健康就餐方式;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特别是宴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规模。全面落实员工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内部通风消杀,合理安排公共区域消毒频次,落实一客一换、一换一消疫情防控措施。

5.行业重点活动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严格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对行业大型活动、大型演出、宴会活动等聚集性活动进行严格管控,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各类人员密闭密集室内场所的消杀工作,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做到消毒全覆盖。

6.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加强本单位、本行业人员健康监测,主动报告个人、家庭成员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史,及时掌握健康状态和出行轨迹。加强疫情防控培训,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制度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景点、星级饭店、文化场馆、文博单位、旅行社等文旅企业要严格按照一周一检要求开展一线人员核酸检测。持续推进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特别是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

(三)督促经营主体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设施设备安全。开展冬季冰雪旅游项目、索道、玻璃栈道、网红桥等设施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做到安全风险评估,是否细致检查设施设备安全性能,是否制定对策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无明确安全责任负责人、设施设备有无安全生产合格资质和证书、操作人员有无持证(操作资格证)上岗。检查各场所基础设施、设备有无合格资质,有无定期开展维修保养,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存在其它安全隐患。检查各场所湿滑地段、险要地段、重要地段安全警示标识标牌的设置情况。

2.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文旅经营单位、文博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木质建筑连片旅游村寨等场所有无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无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熟练操作消防器材设备,有无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安全防范举措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查看设施设备、电器线路、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的状况,场所禁烟禁火落实情况,以及各场所取暖用火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景区内临街商铺是否存在上店下宅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正常使用黔小消APP,并及时录入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

3.食品安全工作。排查星级饭店、旅游民宿、标准级以上农家乐、A级景区、文旅经营单位内餐饮点等企业主体就餐场所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标准,是否有食品留样制度,厨房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4.反恐防暴安全工作。检查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馆)有无配备防暴恐器械,有无明确相关责任人,有无巡逻值守,有无持续推进反恐怖防范标准建设工作。

5.燃气安全工作。排查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燃气设施安全及用户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限期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停业整顿。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6.地质灾害防范。检查景区景点有无对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景区景点是否开展拉网式排查,是否建立工作台账,是否对景区存在地灾风险隐患的地加强监测和落实防护措施是否有巡查记录、是否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监管,是否提示警示到位,是否将排查出地质灾害点上报属地自然资源部门

7.森林草原防火。检查景区景点是否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景区景点是否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隐患排查,是否有排查记录,是否有安全隐患,是否落实防范措施,是否有监测记录、是否在景区门口设置森林防火提示

8.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景区景点、旅行社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部署安排;检查A级旅游景区内观光车辆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观光车是否定期检修,是否有检查记录,是否存在已达到报废期限仍在使用的情况,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景区道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对临水临崖临河、陡坡、高边坡以及路面沉陷等地段进行警示提示。是否对景区景点内观光车辆、水上观光船舶、观光游艇配备足够的救援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旅行社旅游包车是否存在租用无资质企业的车辆的违法行为,是否对自有车辆进行检查,是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景区内在建项目整治。会同住建部门整治景区内在建项目证照不全、未办理施工手续擅自施工、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的;整治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为的。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

市、县两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时段保持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高度自觉,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落实。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抽调精兵强将认真、严格、负责地开展此项工作,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隐患排查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要求开展,确保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坚决重拳出击,从严从细监管

敢于动真碰硬,盯住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危险因素,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工作不留死角、监督不留盲点、安全不留漏洞。对本应该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隐患,并导致事故发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该停业的停业,限期整改;对企业经过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改处罚的处罚,该关闭的关闭,该摘牌的摘牌;做到不留情面、毫不手软,坚决做到排查整治不打折扣、不走过场,真正形成安全生产高压严管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