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旅局,贵州画院(贵州美术馆),省直各相关高校:
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展览将于2022年9月至10月举办,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展览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我省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按照《通知》要求,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展览分为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3类,每类展览的作品来源分为邀请作品、推荐作品、公开征集作品,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相关艺术委员会对推荐和公开征集作品开展评选。
(一)推荐作品
推荐作品由我厅负责征集报送。各市(州)文旅局、贵州画院(贵州美术馆)、省直各相关高校遴选作品向我厅申报,经专家评审后由我厅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
1.美术作品
每个市(州)文旅局、贵州画院(贵州美术馆)、省直各相关高校各向我厅推荐2件美术作品。
2.书法篆刻作品
每个市(州)文旅局、贵州画院(贵州美术馆)、省直各相关高校各向我厅推荐1件书法篆刻作品。
3.摄影作品
每个市(州)文旅局、贵州画院(贵州美术馆)、省直各相关高校各向我厅推荐1幅(组)摄影作品。
(二)公开征集作品
请各单位积极动员各类创作主体,由作者本人按照《通知》要求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推荐作品
1.根据申报作品类别填写报送《申报作品信息表》《推荐作品清单》(附件2)各1份。其中,《推荐作品清单》需加盖各市(州)文旅局、省直各相关高校公章,我厅不受理个人报送或者越级报送。《申报作品信息表》《推荐作品清单》WORD版存入U盘一并报送。
2.提供作品图片及其电子版。
美术和书法篆刻作品:提供申报作品图片1份。作品图片须打印在硬质A4纸上,正面除作品图片以外不得包含其他内容,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时间等基本信息,作品图片电子版存入U盘一并报送。待确定推荐作品后,由我厅联系作者提供作品原件;
摄影作品:按照《通知》规定,将作品存入U盘报送。
(二)公开征集作品
由作者本人按照《通知》要求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提供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作品内容、创作时间、尺寸、格式等要求组织遴选申报,对不符合要求的作品我厅不予以推荐。
(二)请于2022年4月25日前,将本通知要求的推荐作品申报材料送达贵州画院(贵州美术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168号贵州美术馆;联系电话:李显凡15008511192、丁潇娴18302565063。逾期不予受理。
(三)请在邮件醒目位置标注:“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展览(美术/书法篆刻/摄影)推荐作品申报”,并注明报送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附件.pdf
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