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级酒店评定
一、事项类型
行政服务事项。
二、设定依据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关于委托授权三星级旅游饭店评定权限的通知》(黔旅星评字[2009]22号)、《关于印发<贵州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检查复核规范>的通知》(黔旅办[2009]147号)。
三、申请条件
饭店开业满一年。
四、申请材料
1.相关部门许可资料:
(1)消防部门的许可资料: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正本(供交验)及复印件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3)企业法人证(复印件一份);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酒店厨房卫生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评级情况(A级、B级或C级)(复印件一份);
(5)在当地国家安全局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复印件一份);
2.自查自评情况说明(原件一份);
3.评星申请书(原件一份)
五、办事程序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窗口受理→审查审核→同意→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窗口送达。
六、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参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3:00-17:00)
八、办理地点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九、收费情况
不收费。
窗口电话:0858—6807346
投诉电话:0858—6807333(市纪委监察局)
0858—8205728(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858—8230356(市文化广电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