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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文  号: 500353
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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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大发体育;拟定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事业、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2、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和重大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活动;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有关工作,负责网络游戏服务监管工作。

3、监督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及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4、负责监督管理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工作;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6、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负责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

7、负责印刷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

8、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

9、负责督促所属行业领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大发体育,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大型印刷单位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等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大发体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单位加强重大文化活动、基层文化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舆论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市安委办交办的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设 7 个内设机构,所属5个事业单位。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财务、安全保密、督查督办、信息、宣传、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服务、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公产管理、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等工作;承担市节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公共文化科。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文化科技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协调重点文化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和重大成果推广;监督管理公共文化设施;指导文物抢救和保护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文化科技信息服务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重大艺术比赛、展览和非营业性演出活动;协调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和协调指导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工作。

3、新闻出版管理科(版权科、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新闻出版、印刷和出版物发行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印刷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内容和活动以及印刷、复制、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市场等进行监管;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的发行;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著作权、版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版权)工作;承担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对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经营活动及文艺演出、文化娱乐、艺术品、文物等文化市场进行行业监管;负责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游戏服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综合执法;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法制建设和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

5、产业发展科。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市出版业、影视业、文化娱乐业和相关领域的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拟订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企业的培育工作;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指导动漫、游戏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负责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出版、广电、文化产品的创意发展和推广。

6、广播电视和电影管理科。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宣传、节目播出机构、制作机构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电影事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全市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监测管网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工作;落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编制我市的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我市发射小功率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承办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和交流工作;承办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电视剧制作单位、广播电视节目、频道频率建立与撤销的申报工作;监管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监管全市广播电视的宣传、播出、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工作;监管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 IP 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相关节目内容;负责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市内电影院线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项电影专项资金及项目申报审核;组织广播电视科技成果参评;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工作和监测、计量检测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发行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指导广电云平台建设;指导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7、人事教育科(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制订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目标管理工作;承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直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纪检监察机构。市纪委派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纪检组、市监察局派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监察室;行政编制 2 名,其中,纪检组长 1 名(副县级)、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 1 名(科级),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统一管理。

8、六盘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组织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指导下级执法机构的工作;向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提出有关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查处演出和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卫星电视节目;查处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行为;查处违法设置、发行、放映、进口电影片和查处放映走私盗版影片的行为;查处违法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违法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等。

9、六盘水市广播影视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为广播影视播出提供技术服务保障;广播影视产业开发、建设、运营和维护;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无限覆盖、“2131”电影工程等的建设、维护;广播影视技术咨询与服务。

10、六盘水市凉都大剧院。负责推广、传播优秀表演艺术提供场地支持,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11、六盘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发掘、保护和抢救六盘水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具体工作,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咨询;组织全市范围普查工作的开展;制定、指导保护计划的实施;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举办学术、展览(演)及公益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组织实施研究成果的发表和人才培训等。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六盘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所属六盘水市广播影视技术服务中心、所属六盘水市凉都大剧院、所属六盘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决算。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计5,784.82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94万元,降低1.6%。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类项目活动支出开展减少。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4.12万元,占91.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414.88万元,占8.43%。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8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8.53万元,占20.46%;项目支出3,727.49万元,占79.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5,094.4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360.03万元,增长36.42%。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类支出增加。

(五)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0.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1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61.51万元,增长67.29%。主要原因是:文化广电类项目活动支出开展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4,035.57万元,占97.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4.72万元,占1.3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0.34元,占0.9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746.95万元,支出决算为4,130.6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时未安排,开展项目时才追加资金 ,二是项目资金大部分使用的是2017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00.89万元,支出决算为856.78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25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58%。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场所(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07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8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789.06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78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02%。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55.86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4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69%。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3.53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9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51%。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9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5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3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影(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70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19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1.64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1,65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29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22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72万元,支出决算为5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0.34万元,支出决算为4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7.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2万元,比上年减少4.86万元,降低43.98%,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公车出差次数减少、公务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38万元,降低100%,减少原因是2018年度无公职人员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4万元,占73.3%,比上年减少3.01万元,降低39.86%,减少原因是车辆维修次数及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占26.7%,比上年减少1.47万元,降低47.13%,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及费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加油、过路、维修费等。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5万元,主要是接待省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人员来访等。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8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100.9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00.93万元,主要是用于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转拨给市体育局的专项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2万元,比2017年减少99.24万元,降低72.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水电费等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活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8年度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场所(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

(十九)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二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影(项):反映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的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十九)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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