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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2020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文  号: 500353
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2020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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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

)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大发体育,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文化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多彩贵州公园省”和“中国温泉省”建设工作。

10.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地方优秀文化走出去。

13.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14.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5.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16.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监测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7.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协调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8.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责调整

1将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文化管理、广播电视管理职责,原大发体育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机关。

21.职能转变。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新时代贵州精神,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健全乡村公共文化和乡村旅游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文化旅游品牌。

(二)部门内设机构:

本部门内设科(处)室17个,包括如下:

1.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宣传、督办督查、财务、综合性文稿起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办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目标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社会组织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市节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2.人事教育科。工作职责: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等工作。

3.资源规划开发科。工作职责: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拟订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生态旅游和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文化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拟订乡村旅游、乡村民宿、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指导乡村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和乡村民宿资源开发、产品建设,推动乡村旅游、乡村民宿、农家乐标准化建设及提升工作。协调推动文化旅游扶贫工程和富民工程。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涉及文化旅游的相关工作。 

4.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科。工作职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旅游市场推广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旅游形象的市场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重大宣传推广活动。承担文化和旅游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旅游宣传品的规划制作和使用管理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工作。承担跨区域旅游合作的旅游线路开发有关工作。承担旅游商品开发营销等服务要素的相关协调指导工作。承担旅游业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融合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全市重大旅游活动、特种旅游、旅游对外合作交流、旅游外事联络、旅游宣传协调相关工作。统筹智慧旅游云建设工作。

5.公共服务科(艺术科)。工作职责: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艺术科研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工作,利用大数据开展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相关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具有地方代表性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艺术人才培养工作。

6.产业发展科。工作职责: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全市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组织协调建立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项目库,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承担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区、基地建设。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7.广播电视管理科。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协调指导电视剧制作。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协调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三网融合”。协调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传输技术保障工作;拟定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承担广播电视政府项目申报和资金监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8.运行监督科。工作职责:承担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调度、考核及绩效评价,协调解决经济工作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假日旅游市场调度工作,对旅游数据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督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重要工作的落实。

9.文化遗产管理科。工作职责: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开展全市社会文物和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民族文化、红色文化、三线文化旅游相关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利用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开展传统工艺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生态区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播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美术研究开发工作。协调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的有关工作。

10.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工作职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安全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对导游、领队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监督检查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机关法制建设、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大发体育咨询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11.六盘水市文物局。工作职责:对文物进行调查、征集、发掘、修复,保护管理,维护修缮,藏品保管,宣传陈列和科学研究,文物景区的开发管理,相关业务咨询与培训。

12.六盘水市广播影视技术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为广播影视播出提供技术服务保障。业务范围:广播影视产业开发、建设、运营和维护;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无限覆盖、“2131”电影工程等的建设、维护;广播影视技术咨询与服务。

13.六盘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工作职责:发掘、保护和抢救六盘水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范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具体工作,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咨询;组织全市范围普查工作的开展;制定、指导保护计划的实施;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举办学术、展览(演)及公益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组织实施研究成果的发表和人才培训等。

14.六盘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作职责:①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②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③组织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④监督、指导下级执法机构的工作;⑤向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提出有关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⑥查处演出和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⑦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卫星电视节目;⑧查处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行为;⑨查处违法设置、发行、放映、进口电影片和查处放映走私盗版影片的行为;⑩查处违法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违法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等。

15.六盘水市凉都大剧院。工作职责:推广、传播优秀表演艺术提供场地支持,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16.六盘水市旅游信息中心。工作职责:为全市旅游发展提供信息化保障服务。

17.六盘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职责:承担受理全市旅游投诉工作;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工作;负责日常旅游服务质量监测;指导全市旅游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包含:本级预算、六盘水市文物局、六盘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六盘水市广播影视技术服务中心、六盘水市凉都大剧院、六盘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预算六盘水市旅游信息中心、六盘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为85个,其中行政(参公)编51个、事业编34个。目前,在职职工70人,离退休职工30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0年,本部门总收入3,666.97万元,较上年减少106万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调出造成收入减少、项目经费预算减少。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8.60万元,较上年减少261.89万元;上年结转1,528.37万元,较上年增加155.89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总支出3,666.97万元,较上年减少106万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调出造成收入减少,项目经费预算减少。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14.32万元,较上年减少68.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26万元,较上年减少2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8万元,较上年减少11.67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0年,本部门总收入3,666.97万元,较上年减少106万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调出造成收入减少。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1,528.37万元、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8.6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14.32万元,较上年减少68.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26万元,较上年减少2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8万元,较上年减少11.67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0年,本部门总支出3,666.97万元,较上年减少106万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调出造成收入减少。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146.19万元、项目支出2,520.79万元。分支出科目看: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14.32万元,较上年减少68.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26万元,较上年减少2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8万元,较上年减少11.6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01.82万元,较上年增加134.53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因上年结转项目经费增加,项目经费预算减少。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8.60万元,较上年减少261.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63.22万元,较上年增加396.42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401.82万元,较上年增加134.53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因上年结转项目经费增加项目经费预算减少。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3,401.82万元。分支出科目看: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49.17万元,较上年增加171.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26万元,较上年减少2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8万元,较上年减少11.67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2,138.60万元,较上年减少261.89万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调出造成收入减少,项目经费预算减少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135.53万元、项目支出1,003.08万元。分支出科目看: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94.99万元,较上年减少215.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22万元,较上年减少34.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8万元,较上年减少11.6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135.53万元,较上年减少224.96万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调出造成收入减少,项目经费预算减少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00.9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94.83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64.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26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700.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2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0,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牌号:贵B98296、贵B98268、贵BD34876、贵B98008),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28万元,较上年减7.1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预算减少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2020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8.12万元,主要是例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7.28万元,较上年减少15.28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20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37.27万元。其中:办公费22.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8万元、其他费用7.28万元。

    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未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详见附件2)。

2020年,本部门共有预算项目5个,项目名称分别是六盘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扶持经费驻村轮战干部补助和工作经费、综合业务经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重要革命遗址)抢救修缮经费、2018-2019年度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项目。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0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4辆,账面价值111.94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0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1,031平方米,账面价值0万元,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产权属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0年,本部门实有大型设备0台(套),账面价值0万元,目前,由本部门自用(若有其他用途,请详细说明)。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0,本单位无相关情况。

)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

      2.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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