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03/2019-29850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
文 号: | 500353 |
机构名称: | 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网站地址: | / |
地址: |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十二层大楼9楼 |
电子邮箱: | lpssstlyw@163.com |
工作职责: | 第一条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及所辖县(市、特区、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9〕7号)、《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六盘水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党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第三条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大发体育,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文化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多彩贵州公园省”和“中国温泉省”建设工作。 (十)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六)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监测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七)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协调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责调整 1.将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文化管理、广播电视管理职责,原大发体育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机关。 |
工作电话: | 0858-8225010 |
传真: | 0858-8238126 |
受理投诉部门: | 市场管理科 |
受理投诉电话: | 0858-8230356 |